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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杭州天舜食品有限公司等136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名单及撤销浙江联达化纤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等级的通知

杭安监管二〔2017〕52号

2017-07-1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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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安全监管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市场与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规定,并按照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要求,经现场审查和考核,同意核准杭州天舜食品有限公司等136家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现予以公布。请在公告一个月后联系取证。联系人:沈晓琦;电话:88191017;地址:下城区东新路重机巷58号512室。
    浙江联达化纤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了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杭州琪瑶纺织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在“回头看”检查中发现其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要求。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1〕13号)文件要求,现予以撤销浙江联达化纤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等级(名单详见附件2),请相关区、县(市)安全监管局通知并代市局收回浙江联达化纤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原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证书,督促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标准,查漏补缺,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各地要对本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四级达标企业事故情况进行排查,在有效期内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及时撤销其标准化达标等级,并收回证书。

附件:1.136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名单
2.11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撤销企业名单


57365-08-9
2017年7月14日

附件1、136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名单

附件2、11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撤销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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